天沃科技又收函了,股票索赔或有影响
持有天沃科技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了,公司于12-11收到了“*ST天沃:2023-12-11 关注函”。
持有天沃科技的股友们注意了,公司当前正在股票索赔中,有亏损即可参与。
但需要留意的是,参与的前提条件:在2023-04-27之前买入股票,且在2023-04-27收盘时仍持有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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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能挽回些损失当然好,那费用怎么收呢?帮拿到赔偿前,是不收费的,拿到后再给些就好了。
股票索赔的参与方式也简单,准备下天沃科技的对账单等材料就好,然后“坐等赔偿”。
天沃科技的小股东们,不管当前是否还持有,只要符合条件,股票索赔则都是可参与的,类似情况的还有300多只票,有疑问请斯杏硫炎咨询,再见。
股票索赔小贴士: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不实记载,或者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
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隐瞒了与之相关的部分重要事实,或者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致使已经披露的信息因不完整、不准确而具有误导性。
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对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应当披露的信息未予披露。